关于凤凰古城的保护与开发的思考
2012-09-06崔俊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2期
崔俊
摘要:随着旅游开发的升温,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凤凰古城在愈来愈受到世人关注的同时,面临着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诸多压力。本文在考察凤凰古城价值及现状的基础上,对其保护和开发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凤凰古城 价值 保护 开发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凤凰古城历史悠久,人文禀赋,风光秀美,是中国最富盛名的美丽古城之一。1986年被列为全国旅游外事开放甲类县城;1991年被列为湖南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县;2001年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近十年来,前来凤凰考察、观光的中外游人络绎不绝,旅游开发极大的带动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但同时对古城的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1.自然环境与历史概况
凤凰古城——位于湖南省西部边缘的沱江镇凤凰县,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城区总面积0.9km2。整个古城依山傍水,清浅的沱江穿城而过,风景秀美。凤凰古城在宋、元、明至清初时期曾为五寨长官司治所,清朝时设镇竿镇,后置辰沅永靖兵备道于此,成为全国六十二镇、八十九道、八个兵备道之一,长期成为湘西地区二十余州厅(县)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改为沱江镇。
2. 历史价值与文化价值
2.1文物价值 凤凰古城虽经历社会变迁,但古城结构保存完整。五寨司时古城为土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改为砖城,开设四门,并各建有城楼,防御体系完整。现存较完整的历史街区有:以东正街、十字街、中营街、标营街、登瀛街、文星街、南边街、北边街所组成的古城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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