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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修《四库全书》陕西巡抚采进本研究

2012-09-05史志龙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2年4期

史志龙

(商丘师范学院图书馆,河南 商丘 476000)

清修《四库全书》为中国文化史上一大盛事。乾隆三十七年(1772)正月初四日,谕令“直省督抚会同学政等,通饬所属,加意购访”图书典籍。对于历代流传旧书,关系“世道人心者”的应当“首先购觅”;对于“有裨实用”的九流百家之言,则“备为甄择”;对于“历代名人的诗文专集”,也应“概行查明”,[1]这是乾隆要求各省督抚搜辑遗书的原则。陕西督抚派专人向本地书商、私人藏书家、名人之后及深谙行情之人,逐一核查、购访,广泛搜罗本地图书。据此搜罗进呈的图书,称为陕西巡抚采进本。陕西先后两次共呈进书籍102种,其中被《四库全书》著录8种,存目70种,客观上对保存陕西地方文献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1 《四库全书》之陕西巡抚采进本

在全国范围内搜访征集遗书,是《四库全书》编纂初期一项规模浩大的重要活动。这些从全国范围内征集而来的图书,被称为“各省采进本”、“私人进献本”和“通行本”。这些图书一旦被采用,著录时候则给予注明,从而与敕撰本、内府本、《永乐大典》本区分开来,共同构成《四库全书》收录书籍的六个来源。

对各省进呈书目的记载,有《各省进呈书目》、《四库采进书目》、《纂修四库全书档案》及《水曹清暇录》等。《各省进呈书目》所收系当时各省进呈的书目清单,本来是附在各省督抚给乾隆的奏折之后的,然而在陕甘总督勒尔谨的奏折之后,并没有附进呈书目,这是《档案》所缺的。而《档案》中陕甘总督勒尔谨等的奏折则可以补《各省进呈书目》所缺的每次进呈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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