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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安徽生猪“4+1”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2012-08-27田文钊安徽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中国畜牧业 2012年11期
关键词:种猪场种猪公猪

文│田文钊(安徽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良种是养猪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方面的投入和支持下,安徽省通过实施《安徽省畜禽良种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安徽省畜牧业升级计划》等工程,新建和改造了一大批生猪良种场、种公猪站,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良种繁育体系存在的问题

但是,随着现代养猪业的发展和生猪养殖方式的变化,安徽省良种繁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日趋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育种基础薄弱。仍然存在“重引进、轻选育”的现象,育种基础设施设备落后,性能测定工作不规范。全省尚未形成育种场、科研院校和技术推广部门三位一体的育种组织体系;二是产业化程度低。种猪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储备相对薄弱。多数种猪场主要以引种、买种为主,新品种研发与推广能力差,综合竞争力不强。三是品种趋同。由于对地方品种资源认识不足,简单地将“良种化”等同于“洋猪化”,盲目采用一些不规范的大规模杂交利用,致使地方猪种群体数量不断下降,许多地方猪种正经受着存亡的考验。四是种猪市场不规范。尤其是“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繁育结构层次不清晰,没有形成纯种选育、良种扩繁和商品猪生产三者有机结合的良种繁育体系。种猪质量参差不齐,多数种猪场销售的种猪没有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信息,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规范、全面推进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建立生猪良繁体系是一项面上的工作,但支撑这个面的关键是要建设好四个支撑体系:即建立以省级种猪性能测定中心为中心的种猪性能测定体系,以种公猪站规范建设为中心的生猪遗传改良体系,以原种猪场为中心的种猪繁育体系,以省级种猪遗传评估中心为中心的种猪育种体系。这四个体系各自独立,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功能和作用,又存在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连带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体系,生猪良繁体系建设都不健全,这就是安徽省提出的生猪“4+1”体系建设。“4+1”体系建成以后,对于加快安徽省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全面提升自繁自育的生产能力,确保生猪养殖产业的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发展的战略意义。

二、重点抓好的工作

围绕生猪“4+1”体系建设,安徽省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全力推进种猪生产性能测定。2011年7月、12月,安徽省连续举办两次种猪集中测定结果发布会,并顺利实施了种猪拍卖,这标志着安徽省生猪遗传改良工作在质的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为下一步全面建设生猪良繁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安徽省的种猪性能测定,将坚持场内测定和测定中心测定相结合的方式,以场内测定为主,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测定,每批集中测定100头种猪。随着工作开展,将逐步扩大测定规模,并组织对测定成绩优良的种猪进行公开拍卖,开展相关畜牧兽医产品展示和学术交流活动。省畜牧兽医局将研究制定《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办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全省种猪测定工作。

2.加快种公猪站建设。推进种公猪站规范建设,是加快生猪遗传改良进程,规范种公猪市场,提高种猪良种化水平的重要环节。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种公猪站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科学规划,强力推进。一是强力推进生猪调出大县、生猪良种补贴种公猪站建设。要按照“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科学规划、合理建站”的总体要求,重新规划现有种公猪站布局,每个县原则上建设1~2个具有一定规模、较高水平、符合标准、基本满足本地猪人工授精用量的种公猪站。二是积极推进生猪养殖重点县种公猪站建设。《安徽省畜禽良种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要求,全省存栏能繁母猪1万头以上的县(区),或年出栏40万头以上养猪大县,都要按照创建标准,根据本地实际,建设满足本辖区需求的种公猪站。三是推动部分市建设区域性种公猪站。如宣城、六安、淮南、滁州等市,要依托种猪场集中建设1~2个省级种公猪站,满足周边县区种源供应。四是推进生猪改良体系建设同步实施。按照“生产管理严格,配送网络健全,服务高效便捷”的要求,建成以种公猪站为核心、乡镇服务站点为基础、村级生猪人工授精员队伍为依托的生猪人工授精服务网络。

3.切实加强原种猪场建设。规范建设原种猪场,是推进生猪良繁体系建设的关键,关系到扩繁和商品生产环节的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原种场建设的引导,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严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对不符合全省原种猪场布局规划,先建后报的企业要暂缓发证。一是遴选安徽省生猪核心育种场。力争2013—2015年,形成纯种基础母猪总存栏达1万头的省生猪核心育种群,形成相对稳定的育种基础群体。二是组织开展种猪登记。结合种猪测定工作,建立全省种猪数据库,并组织开展种猪登记。市级畜牧主管部门按照《种猪登记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技术推广部门对本辖区内省生猪核心育种群纯种猪进行登记,及时传送省种猪数据库。

4.筹建省级生猪遗传评估中心。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紧密联系科研单位,组建安徽省生猪遗传评估中心。这将是全方位建设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科技支撑的关键环节,也是最终实现优质基因横向交流,扩大优质种源覆盖面的基础保证。评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核心育种场上报的性能测定数据,会同场间进行以种猪精液交流为主的遗传交流计划,经省里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生猪核心育种场严格执行场间遗传交流计划,按要求选用其他核心育种场测定优秀的种公猪精液,开展持续性能测定和群体选育工作,建立持续的遗传联系,从根本上实现良种进场入户,优质种源供给持续化、长期化目标。

5.加强地方猪种的保护、选育与利用。支持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地方猪种的保护和选育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安徽省地方猪种资源肉质、繁殖性能与适应能力等优良特性,采用杂交选育与本品种选育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培育遗传性能相对稳定的专门化品系,鼓励有计划地进行地方品种的杂交利用和参与配套系培育,满足多样化的市场消费需求。

三、推进安徽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安徽省“十二五”全省生猪良繁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已明确,能否确保顺利实现,关键靠人,贵在实干。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必须立足夯实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更加注重工作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推进安徽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1.要正确引导。生猪良繁体系建设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需要系统化和连续性的引导。专业化的育种企业、畜牧系统技术部门必须肩负起这项利国惠民的事业,落实到具体实施上。要大力宣传和落实省里的统一部署,宣传良种普及的意义,定时培训科学引种常识,及时纠正错误引种观念,在种猪配套应用上给予合理化建议,使良种普及深入养殖场户的心里。

2.要重点扶持。充分利用国家生猪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扶持“菜篮子”生产等资金,加大良繁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对重点种猪育种企业和生猪调出大县的遗传改良及育种工作,应给予政策倾斜,选派最优秀的专业人员去指导,加大专项资金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落实。

3.要全方位服务。优良的种猪需要先进的管理技术才能充分体现其遗传优势,全方位的服务是种猪改良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种猪是一种特殊的产品,种猪企业应高度重视引种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工作,要详细提供种猪产品的杂交模式、防疫程序、营养要求、饲养管理要点等技术。各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在关键的饲养技术环节,按企业需求给予协助性服务。

4.要资源共享。加强养猪行业资源的整合,尤其是联合育种、产业链条的嫁接、人才和新技术的共享、疾病有效控制的经验、科学养殖模式推广等,实现资源共享。安徽省种猪品种改良工作,不是以部分企业完成改良任务为目标,而应以整体普及率的提升为前提。所以,养殖企业、政府部门、动保行业、饲料行业应紧密配合,步调一致,为共同推动安徽省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工作的进程协同作战。

5.要狠抓落实。畜牧工作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各项措施必须入户到场才能见到实效。而我们面对的群体大,服务地域广,但我们自身的服务能力、服务队伍、服务条件又很有限。在这种格局下,需要我们更多的付出,来不得半点虚功。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把岗位职责履行好,把畜牧业的各项措施真正入场到户;把已经明确的具体政策措施,迅速转化为实际行动;把已做过的工作,及时进行系统总结和提炼;把省里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工作,全面梳理,逐项分解,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同步推进。各地在推进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中,应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实现同步推进。一是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要与生猪产业的发展同步;二是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与规模健康养殖同步;三是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与畜牧兽医基层站所的体系建设同步;四是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同步;五是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与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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