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支承玻璃幕墙第二阶段抗震设计的结构分析及建议
2012-08-26花定兴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2年1期
关键词:建筑
李 良 花定兴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89、2001及2008版(简称抗规)均采用二阶段设计实现三个水准的抗震设防目标。现有建筑幕墙方面的规范规程全部沿用这一抗震设防基本思想和原则,但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强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和特殊设防类建筑应分别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和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这一内容没有实质性的响应。
建筑幕墙在我国的应用已有三十三年了,我国已是且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建筑幕墙生产使用大国。建筑幕墙是否要象主体结构一样满足这一要求,或者在什么情况下需满足这一要求,与主体结构间存在何种关系,值得详加分析论证。
为了分析方便,参照《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的应用范围规定,将与水平面夹角在75°和90°之间的建筑幕墙统称为强竖面建筑幕墙,包括垂直建筑幕墙和与水平面夹角在75°和90°之间的斜建筑幕墙,与《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的工程应用范围对应;将与水平面夹角在0°和75°之间的建筑幕墙统称为弱垂面建筑幕墙,包括与水平面夹角在0°和75°之间的建筑幕墙、采光顶及雨蓬等。本文以强垂面建筑幕墙中的框支承玻璃幕墙为分析对象,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其结构支承体系在大震时的结构承载力并提出建议。
一、从设防概念角度考虑
我们新旧抗规均对建筑工程规定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这三个水准的抗震性能设计目标。……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