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集》词汇分析
2012-08-22刘俊功
刘俊功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一、引言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哲学家、作家、散文家、法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家。培根的主要建树是在哲学领域,但在其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同样令世人瞩目。其在文学方面的主要著作即是《随笔集》,该书让培根赢得了世界范围的文学声誉。《大英百科全书》是这样评价培根及其《随笔集》的:“A lawyer,statesman,philosopher,and master of the English tongue,he is remembered in literary terms for the sharp worldly wisdom of a few dozen essays.”将其称为英国语言的大师。培根是将随笔这一文学形式引入英国的第一人,同时对后世英国随笔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培根《随笔集》成书共分三个阶段:1597年初版时只收有10篇文章,1612年版增至38篇,1625年版(即末版)增至58篇。现通行的版本是59篇,后人将未完稿《论谣言》(Of Fame)作为第59篇收入《随笔集》。除篇幅的增加外,培根对多篇文章进行了修订、改写。
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属于早期现代英语阶段,是英语发展历史的一个关键时期,随着英语的规范化,英语的表达能力显著提高,在各个领域已逐步取代拉丁语和法语。但培根还是以拉丁文写作其重要的哲学著作,如《新工具》以及《学术的推进》等。他用英语写作了这部他认为次要的《随笔集》,正是这本《随笔集》奠定了培根在英国文学史中的地位。
二、培根《随笔集》词汇概述
培根《随笔集》是用早期现代英语写作。在16世纪,英国文坛存在两种风格之争。培根认为当时英国文坛存在着“追求词语过于内容”的弊端,是讲究修辞手段而不问内容是否重要,必须加以改革。培根《随笔集》开创了一种新的风格,即务实的风格,来实现其关于语言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