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情
2012-08-21
今日海南 2012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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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
国务院批复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
建设海洋强省有了“路径图”
中国政府网11月6日分别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2011至2020年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至此,我国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的海洋功能区划已经全部获国务院批复。对海南而言,这是继2004年8月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期满后制定的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区划》确定了海南未来10年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基调和目标,对哪些海域适宜发展渔业,哪些海域适宜发展工业,哪些海域能开发旅游等,一一明确划定。
新批复的海洋功能区划在总体布局上综合考虑了沿海土地利用规划、经济产业带发展战略布局、区域生态安全、海洋旅游安全、海洋交通安全和国防安全等因素,并按类型划定了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共8个一级类海洋功能区,共划分基本功能区188个。
11月19日,海南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送审稿)》。《决定》指出,海南将加强海洋基础设施、执法力量、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以及管控能力的建设,努力壮大海洋经济规模。到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将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5%以上。

旅游
海南乡村旅游将“景区化”

为加快推进海南乡村旅游发展,海南省旅游委编制了《海南省乡村旅游总体规划》。规划提出,全省乡村旅游资源将统一规划建设,把全省视为一个旅游目的地来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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