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自然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探讨
2012-08-15杨志明蔚月梅闫永文宁智刚
陕西林业科技 2012年6期
杨志明,蔚月梅,闫永文,宁智刚
林业行政执法是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保护区的管理成效和未来发展。长青自然保护区1995年成立以来,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社区工作三结合”、“联合参与式保护”、“生态旅游”、“大熊猫保护”等项目的探索和实践[1-3],以其为中心和目标,在林政执法方面,也不断总结、吸取经验教训[4],改进林政执法措施、办法、制度,学习外来经验,探索林政执法工作新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有必要加以梳理。
1 长青自然保护区概况
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秦岭中段南坡洋县境内,是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2.99万hm2,其中核心区1.10万hm2,缓冲区0.34万hm2,实验区1.55万hm2。
长青保护区地处我国南北气候、植物区系、动物区系的交汇过渡地带,蕴藏着种类丰富、数量众多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7.46%,区内有种子植物135科601属1 556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有红豆杉、独叶草,二级保护植物25种。有野生脊椎动物29目78科213属311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多达40种,其中Ⅰ级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牛、豹、朱鹮、金雕、林麝7种,Ⅱ级有黑熊、大鲵、血雉、红腹角雉等33种。尤其是被誉为“活化石”的秦岭大熊猫亚种的核心栖息地带和“当今中国最有保护价值的大熊猫密集分布区”,大熊猫数量100余只,占秦岭大熊猫总数的1/3,自然价值和科学价值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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