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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蓝鼎元入狱事件探微

2012-08-15王亚民王东明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王亚民,王东明

(吉林师范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吉林四平 136000)

知县蓝鼎元入狱事件探微

王亚民,王东明

(吉林师范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吉林四平 136000)

清朝雍正年间,政绩卓著的知县蓝鼎元突然间被免职入狱,经过地方势力之间的反复较量,蓝案历经四年最终平反。蓝案的发生看似偶然却是一种必然,蓝鼎元社会治理的艰辛岁月与罢官入狱的政治悲剧,反映出了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复杂关系,展现出了清初国家“大一统”实践过程的艰难与挫折。

知县;蓝鼎元;入狱事件;国家“大一统”

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拔贡出身,先后出任幕友、知县与知府。他是清代著名循吏、“筹台之宗匠”,清初儒学道南学派的代表人物。雍正五年(1727),皇帝亲自接见了蓝鼎元,任命他为广东普宁知县(后兼任潮阳知县)。在任期间,蓝鼎元秉公执法、政绩卓著,结果却突然间被免官入狱。尽管学界对知县蓝鼎元不乏研究,然缺乏就国家大一统实践过程的视角对这一事件的专门探讨。

一、事发前的地方社会

清代国家大一统形势下,“边海难治,闽粤为最。闽粤之难治,漳泉、惠潮为最”。[1]131蓝鼎元施政下的潮阳、普宁两县隶属于潮州府,为清代最为难治的海疆地区之一。我们就海的视野、县官缺的角度进一步了解事发前的地方社会。

蓝鼎元所辖普宁、潮阳两县是山海一体下的边疆移民社会,面对这种历史场景,蓝鼎元发出了“海国”的感叹,“潮为郡,当闽广之冲,左瞰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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