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林的密度调控
2012-08-15翟瑜
山西林业科技 2012年2期
翟 瑜
(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12)
中国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将长江、黄河中上游等生态环境地位重要的区域划为由禁伐区和生态恢复区组成的生态保护区。对禁伐区实行严格管护,坚决禁止采伐;对生态恢复区内的无林地和疏林地,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及抚育等多种措施,促进其植被恢复,集中治理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因此,水土保持林的经营管理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中之重[1],科学经营水土保护林是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1 水土保持林的定义及功能
1.1 水土保持林的定义
水土保持林是以防止与调节地表径流,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保障水利设施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经营目的的森林[2]。根据不同的地形和防护要求,以及配置形式和防护特点,水土保持林可分为分水岭地带防护林、护坡林、护牧林、梯田地坎防护林、沟道防蚀林、山地池塘水库周围防护林和山地河川护岸护滩林等。
1.2 水土保持林的功能
水土保持林的功能表现在:
1)调节降水和地表径流。通过林中乔木层、灌木层对天然降水的截留,改变降落在林地上的降水形式,削弱降雨强度和其冲击地面的能量。枯枝落叶层截留作用减弱的降雨动能达到大气降雨总动能的5.6% ~13.0%,透过枯枝落叶层所削弱的降雨动能可将透过乔木层、灌木草本层的降雨动能全部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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