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新准则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2-08-15殷旭东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24期
□文/殷旭东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一、新准则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对比分析新旧准则不难看出,新准则不仅从无形资产定义范围上做了新的界定,更是从会计核算上对无形资产做了完善和补充。它不仅重新修改了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方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处理方法,还增加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确立了无形资产可有残值,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可予资本化的观念,更是引进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观念,使新准则更完备。但是,新准则在执行过程中仍有尚未完善之处:
(一)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加大了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难度
1、新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外延扩大,不再明确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虽然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无形资产概念和确认条件的都确认为无形资产,改变了以前范围过窄的弊端;但由于我国市场体制尚不完善,企业意识不到位以及旧准则的影响等因素,许多企业对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视而不见。即使有些企业意识到这些资源的价值,实际确认时却又无法衡量。
2、尽管新准则对“研究”与“开发”进行区分并明确其含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的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与开发阶段显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3、新准则列出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可以资本化的五个条件,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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