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2012-08-15段碧娟殷黑兰
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 2012年8期
关键词:护理
段碧娟,殷黑兰,姚 芳
急诊科是医院的前沿阵地,是抢救生命的绿色通道,是各类急性病、急性创伤、慢性病急性发作及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和急救的场所,是所有急诊患者入院治疗的必经之路,属于医院的高风险科室。急诊科作为医疗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也是医疗纠纷的易发地[1]。由于患者起病急、病情发展变化快、患者心理准备少,护理人员忙于急救,忽略了与患者之间的协调、交流,极易产生矛盾,引起护理纠纷。
1 急诊科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
1.1 护理人员的因素
1.1.1 护理人员急救技术不熟练,临床工作经验不足,服务态度差,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不够扎实 近年来急诊科护理队伍年轻化,缺乏临床工作经验,缺乏对危重患者的观察力和判断力,缺乏对特殊事件处理的应急能力及与家属的沟通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相对薄弱,也是造成护理纠纷的原因。
1.1.2 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着社会地发展,人们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患者及家属用法律来衡量一切医疗行为与后果,对抢救和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然而急诊患者都是急、危、重症型,护理人员争分夺秒地抢救患者的生命,在与患者家属沟通交流上难免有所欠缺。而且急诊抢救时口头医嘱多,护理人员忙于抢救,很多护理记录都是事后补记,仅凭印象记,有的记录不全面,抢救措施过于简单,时间有错误,病情变化时未及时记录甚至涂改,或是与医生的记录不一致,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抢救记录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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