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殊性及对策建议
2012-08-15齐婷婷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11期
关键词:制度
□文/ 齐婷婷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一、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
(一)农民工群体自身的特殊性。1、流动性强;2、不稳定性强;3、较高的社会保障诉求。
(二)农民工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特殊性
1、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较难。农民工较低的生活水平大部分仅能解决温饱问题,再加上工作地较高的消费水平,现行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水平的8%)给他们造成的压力,大多数人都宁愿放弃参加养老保险来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
2、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存在问题。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农民工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仅能转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不转移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致使许多已参保的农民工不能确定日后能否获得预期的足额养老金,所以很多人选择在流动就业或有转移需求时退出养老保险,领取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二、特殊性成因分析
(一)经济原因
1、直接动因——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的社会城乡二元结构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城乡一体化,城镇化的发展拓宽了农村人口的就业面,使他们不再仅能依靠土地“吃饭”,可以到乡镇中、城市中谋求职业,这也就催生了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的产生。
2、经济力量弱。农民工群体虽不能同农民相提并论,但受实际情况的影响和内在、外在因素的限制,即使他们能够在城镇中就业,他们能够获得的收入也是很低的,所以他们的经济实力十分薄弱。……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