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难以成案原因及对策
2012-08-15杨慧亮张祚勋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杨慧亮,张祚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上海 201199)
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难以成案原因及对策
杨慧亮,张祚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上海 201199)
从全国范围看,几乎每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问题。但是,根据统计,闵行区近几年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频发,却未查处过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这一状况不仅使得打击渎职犯罪的工作力度得不到体现,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应当加强研究,落实措施,尽快扭转这种局面,在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上有所突破,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重大责任事故;渎职罪;成案难
200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应邀请检察机关进入事故调查组,同年10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区检察院)与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闵行区安监局)签订了《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联系配合制度》,并及时介入闵行区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现阶段闵行区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相应地呈频发态势。重大生产事故的发生,无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及个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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