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中国共产党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的创造性实践
2012-08-15马建新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马建新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 450002)
·党建园地·
“四议两公开”:中国共产党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的创造性实践
马建新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 450002)
近年来,中国广大农村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严格的程序、崭新的机制,从多方面深化了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体现了我国村级民主自治发展的内在要求,顺应了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趋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实践,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现实意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议两公开;基层党建;村级民主自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1]。进而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1]。近年来,中国广大农村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推行了发源于河南省邓州市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所有村级重大决策项目实施都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和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构筑了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有效解决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的生动实践,走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建设的新路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