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流转税政策思考
2012-08-15陈硕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1期
陈硕
(山东财经大学(筹),山东 济南 250014)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流转税政策思考
陈硕
(山东财经大学(筹),山东 济南 250014)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我国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重点。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在流转税环节主要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过小,加重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短期内应调整营业税政策,长远来看,应将服务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从而降低生产性服务业税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营业税;增值税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我国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扩大劳动力就业范围的战略举措。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工具,不仅从微观上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还从宏观上决定技术结构、产业结构等的优化配置。
一、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
生产性服务业由 “producer services”一词直译而来,是指由企业提供的,作为其他商品或服务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品的服务的集合。与直接满足最终需求的消费者服务业相对,生产性服务业是为其它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提供中间投入。理论上说,生产性服务业是第三产业各行业中剔除和剥离面向消费者的服务形式的消费资料部分,只提供中间投入的服务产品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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