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江河湖库抗旱特征水位设立构想
2012-08-15孙和强朱海滨吴明官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2年9期
关键词:特征
孙和强,朱海滨,吴明官
(1.黑龙江省水利厅,哈尔滨 150001;2.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
1 抗旱特征水位基本内涵
《黑龙江省主要江河水库旱限水位(流量)确定技术报告》中,提出的旱限水位(干旱限制水位)的概念,系指江河湖库水位持续偏低,流量持续偏少,影响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用水安全,应采取抗旱措施的水位(流量),而且旱限水位(流量)是确定江河湖库干旱预警等级的重要指标,是启动抗旱应急响应级别的重要依据。故笔者认为旱限水位是对应汛限水位(汛期限制水位)而言的,但是具体的运行过程中,旱限水位与汛限水位实际是有所不同,即汛限水位是指具有人为控制条件,而且具有防洪任务的水库,当进入汛期后,库水位必须降至规定的控制水位——汛限水位后,承担其蓄洪补枯等防汛抗旱的双重任务。
因此,对江河湖库而言,旱限水位建议改称抗旱特征水位更贴切、更广泛、更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论述如下:
抗旱特征水位应该包括农业用水限制水位(又称:灌溉警戒水位和城乡供水保证水位)、城镇及工业用水限制水位(又称:城乡供水警戒水位)等,故农业用水限制水位、城镇及工业用水限制水位,又统称为抗旱控制水位或干旱特征水位或抗旱特征水位。具体调度运行时,每年进入枯水期后,根据抗旱控制水位和不同用水户的供水优先级、供水保证率等情况,针对不同的供水对象实施分层次限制供水,最终达到合理配置水资源的目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