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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滞后及其对策探析

2012-08-15徐文彬易旭辉

河北林业科技 2012年5期

徐文彬,易旭辉

(华容县林业局,湖南 华容 414200)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及其对策探析

徐文彬,易旭辉

(华容县林业局,湖南 华容 414200)

通过对当地的林权改革状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现有林业产权制度存在着产权界限不清、分类界定不科学、权利主体缺位、产权流转不规范等缺陷;从而导致林业税费负担过重、林业行业生存与发展艰难、林业投入机制不活,非公有制投入不足等问题,为了减轻因为林权制度改革滞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探索集体林权改革的运行机制及社会排斥机制,必须尽快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建立森林资源流转机制、降低林业税费、完善林业管理政策、建立工业反哺林业机制、加快林业服务体系建设。

集体林区;林权;改革

1 现有林业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

通过不断改革和探索,有效地激活了林业生产要素,增加了林农收入,提高了林地生产力,增加了林业活力。但由于这种改革具有间断性、盲目性、被动性和非规范性的弊端,对林业发展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并在林业产权上存在许多矛盾和缺陷。

1.1 产权界限不清

80年代分山到户、林权发证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四至界线大都模糊不清,多年来因没有牵涉到林农的切身利益,很多矛盾被隐藏起来。现在进行定权发证,明确界线,林农相互间的利益矛盾显现出来,导致山林纠纷增多,换发证工作难度加大。同时林木所有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晰,所有权不完整,不能充分行使林木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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