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观念的碰撞与价值共构——鲁迅与废名的乡土小说比较
2012-08-15方燕妹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小说
方燕妹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广东 广州 510300)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土文学植根于中国乡土文化传统,具有明显的文化地域性,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文学现象。“乡土文学”的提法是鲁迅在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最早提及的,“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们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又说,他们的作品“只见隐现着乡愁,很难有异域情调来开拓读者的心胸。”就乡土小说来说,首开风气的正是作家鲁迅本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乡土小说主要有两大流派,一是以鲁迅为代表的写实的乡土一脉,一是以废名等为代表的写意的乡土一脉。作为思想启蒙者的鲁迅始终坚持现实主义文学观,追求文学的写实与社会功利性;同时代的作家废名则在对传统的中国乡村文化的审视中,摒弃了文学的社会功利性,着意追求文学的审美趣味,表现出强烈的隐逸气息。因此,同样书写农村题材甚至是讲述同一故事的鲁迅与废名因秉持不同的文学观念,二者的乡土小说无论在创作主旨、民风民俗还是人物表现、语体风格等方面都形成了一种参照关系,并呈现出对中国现代乡土理想社会、健全人性的共同诉求与价值建构。
一、创作主旨:批判启蒙——乡情人情
文学观念直接影响作家的创作主旨。鲁迅从事文学活动始终遵循“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的目的,并要达到“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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