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对建安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2012-08-15史红霞
当代经济 2012年17期
史红霞
(山东贝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 淄博 255000)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体现会计稳健性原则,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客观正确地反映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作为新准则,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与旧准则相比,其影响和作用还是应该得到肯定的。新准则的实施,对建安企业的利润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建造合同准则概述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对建造合同的定义是: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和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新准则,建造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合并、合同的分立、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费用的确认等,分为成本加成合同和固定造价合同两种类型。
建造合同准则属于特殊会计业务准则,这是因为建筑安装企业的产品制造,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并且还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建造合同准则既有企业收入的确认计量,也有企业的成本的会计处理。
二、新建造合同准则与旧准则的区别
1、与国际准则趋同
新建造合同准则无论从定义、分类、对合同收入费用的确认方法上还是从成本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也是必然趋势。我国建安企业在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等方面都正在与国际接轨,新建造合同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能够帮助企业快速融入世界经济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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