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2012-08-15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周国光
财会通讯 2012年1期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周国光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2月陆续发布以来,对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促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难以避免地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规范问题:(1)中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2月发布以来,一直没有进行修订。而与此同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建设却取得的较大的进展,先后提出了用“非控制权益替代少数权益”、用“报告期后事项替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用“综合收益表替代利润表”、“简化金融资产分类”等新理念和新的规范。这意味着,原来已被缩小的距离,现在又被拉大了。(2)现行会计准则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的表述之间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和优化。例如:如果符合采取公允价值计量通过非货币交换取得的资产成本的条件,按照《非货币交换准则》第三条和第七条(一)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有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而支付的补价,只能作为确定计入当期损益金额的依据。而依据《非货币交换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两者的规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3)到2010年底为止,财政部共印发了四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会计准则解释的主要作用是对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表述结合企业或行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应用上的具体说明,或者对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的特定事项作出解释(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中对BOT业务会计核算事项所作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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