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赋税征收的政治属性
2012-08-15傅樵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关键词:国家
傅 樵
(重庆理工大学 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重庆 400054)
赋税,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类主要从事狩猎和渔业生产,所获物品常常不够生存之需要。随着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粮食较前丰盛,除供食用外,尚有不少粮食用作储备;畜牧业和手工业先后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社会出现了生产者的大分工。加上手工工艺的进步,以直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出现了。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私人占有财富的增多,促进了原始社会的解体和奴隶社会的萌生。所以,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余生产物,氏族部落内部财产的占有,贫富差距的扩大,产生了私有制和国家。为了实现国家的管理职能,满足国家机器的运转,赋税也就出现了。正如恩格斯所说:“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公社完全没有的。”[1]可以看出,赋税征收不单是经济问题,而是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
一 赋税是国家政权实际存在的标志
赋税既然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对人民进行的强制和无偿的征取。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总是凭借赋税的收入来维持其国家机器的运转。孔子在 《论语·尧曰》中就指出:“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意谓百姓穷困,无法纳税,统治集团的官吏就永远失去了俸禄,政府职能就无法行使。所以,他在 《论语·颜渊》中又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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