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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政监督应重点给力两大特殊使命

2012-08-15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监察专员

财政监督 2012年27期
关键词:专员办财政监督专项资金

■江 龙/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监察专员

当前,受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恶化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财政监督要更加积极为“稳中求进”大局服务、助力。一方面,在经济下行趋势未得到有效扭转的形势下,如何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推进经济中心工作贡献力量;另一方面,经济形势越严峻,越要重视民生,如何更好地加强民生资金监督,维护和落实好民生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既是当前财政监督面临的两大主题,也是财政监督应重点给力的两大特殊使命。

一、财政监督要服务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从国内看,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今年一季度,经济增长8.1%,增速环比回落0.8个百分点,延续了2011年连续四个季度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从国外看,欧债危机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美国经济复苏的基础尚不牢靠,欧美市场需求疲软对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影响较大。经济波动使财政收入受到较大冲击。数据显示,广东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今年1—5月,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28亿元,同比增长7.45%,增速比上年同期减少16.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1987.53亿元,同比仅增长2.28%,增速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个百分点。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财政监督要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央财政收入的动态监测分析,监督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性减免税政策的落实,努力服务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监督资金到位,确保发挥实效

近年来,国家为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出台了多项财政和金融政策,以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领域,扩大生产,增加就业。专员办应切实加强监督监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对此,广东专员办要在总结以往做法基础上,继续重视和找准切入点,拓宽思路,加大力度,促使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一是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和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效率,主动服务,及时办结,让财政资金第一时间输血实体企业。二是认真开展涉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如加快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应用示范补助资金的审核。三是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如召开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座谈会,布置全省企业自查整改,有效督促相关企业管好、用好节能减排财政专项资金。

(二)突出监督重点,推动转型升级

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广东专员办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规范与促进共举的方针,调整和突出财政专项检查工作重点。一是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帮扶政策落实,在今年税收征管质量检查中,特别关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如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等,及时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和问题建议。二是着力加强节能减排资金监管,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2012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检查的重点,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上,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着力调研银行信贷政策与国家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产业政策结合情况,在今年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金融“三项业务”检查中,重点关注是否落实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上限、降低信贷门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定。

(三)关注中小企业,促进政策落实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包括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扩大扶持中小企业财政资金规模、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等等。专员办应切实加强监督,促进相关财税政策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借政策之力走出困境。主要包括对相关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的监督、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监督、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以及开展有关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等。去年下半年,广东专员办深入开展了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调研,了解中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倾听企业反映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境难题和需求期望,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得到了相关企业的赞扬及地方政府、财政部的肯定。今年以来,结合税收征管质量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开展调查,重点关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深入了解有关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围绕中小企业减负,开展了“当前社会集中反映的商业银行收费情况”调研,先后听取了来自监管部门、银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调查了解到当前商业银行收费情况和存在的服务收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推进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规范不合理收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支持力度等政策建议。

(四)加强监测分析,把握财政收入变动趋势

为应对实体经济波动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广东专员办着力深化中央税收收入动态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税收监管质量和水平。一是建立收入动态分析制度,强化“三个动态监测分析”。即对重点税源户的动态监测分析、走访和巡访,对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测分析,对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中央税收收入变化趋势和原因。二是完善税收收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税收、国库、海关等收入征管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会上通报税收监管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决定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自查,同时共同分析当前收入征管中面临的困难、原因,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三是以税收征管质量巡查为抓手,把握微观实际。每年选择一定数量地市进行巡查,通过“短平快”的检查方式,了解各地区税收征管基本情况,发现税收征管的难点和普遍性问题。

二、财政监督要重视和加强民生资金监督

越是经济发展困难的时候,越是要关注民生。近年来,中央财政投入大幅向民生领域倾斜,财政监督要同步将“保民生”作为核心任务,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去年以来,广东专员办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即“走基层、看专项、抓执行、重调研”。

(一)走基层,了解民生政策实施效果

只有深入基层,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才能了解实情,体察民情,才能让中央政策及时“接上地气”。近年来,广东专员办力促干部下基层、业务上水平,不断强化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在各项工作中真诚倾听群众心声,深入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和分析网络舆情,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深入的实地询问、访查。今年以来,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积极试行开展中央财政政策“进村入户、进区入舍”巡访工作,重点对教育、涉农、社保等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巡访人员通过与基层政府、农民群众的深入接触和面对面交流,了解真实情况,反映群众心声,查处违法违规,促进政策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二)看专项,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一方面,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今年重点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考核验收及“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等进行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强化服务,加快办理民生专项资金审核事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建立了“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的审核审批机制,及时办理,认真做好各类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审核监管工作,包括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

(三)抓执行,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民生政策落实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质量,确保政策落实,发挥实效。坚持“三抓三看”,即抓“专项”监督看项目执行情况,抓“补贴”监督看农户到位情况,抓资金管理看基层财政所落实情况,要求干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确保“三个”到位(即项目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大力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如去年对广东省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预算分解下达不够及时、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虚报重报套取中央财政资金、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受到了广东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全省公共投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自查自纠,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重调研,促进政策完善

发挥贴近一线、就地监管的优势,深入开展涉及“三农”及民生状况的调查研究,真实反映基层群众的心声,提出堵塞漏洞、完善政策、扩大成效的意见建议,力求使中央财税政策与地方民情民意相对接,积极服务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广东专员办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查前调查情况,开展了广东省保障性住房的调查,深入了解保障房建设进度、土地出让、建设资金、税收、管理等方面情况,为促进保障房政策落实建言献策。结合中央财政政策巡访、专项检查和日常审核工作,对国家教育、涉农、社保等补贴补助类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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