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国内外研究综述
2012-08-15叶璇
当代经济 2012年6期
○叶璇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武汉 430000)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发展至今已有十余年,该学说影响了英国、加拿大、澳洲、纽西兰、芬兰及荷兰等国。国内和台湾对整体性治理的研究从理论探讨逐渐转向实践应用,其理论思想逐渐获得越来越多人的认同。
一、国外相关研究
整体性治理强调在组织结构上建立协调与整合的连结性机制,其代表人物是佩里·希克斯和帕却克·登力维。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Perri 6)首倡整体性政府(holistic government)的概念,主张21世纪的政府应为整体性政府、预防性政府、改变文化的政府及结果取向的政府(Perri 6,1997;Perri 6 et al.,1999;Perri 6 et al.,2002)。从1997年至2002年,希克斯的理论体系构建逐渐丰富和完善,在其第三本著作(Perri 6 et al.,2002)中,他将整体性政府改为整体性治理。希克斯(2002)指出,整体性治理就是政府机构组织间通过充分沟通与合作,达成有效协调与整合,彼此的政策目标连续一致,政策执行手段相互强化,达到合作无间的目标的治理行动。希克思的整体性治理理论吸收了新涂尔干理论(the new-durkheimians theory)和组织社会学中的有关组织协调的思想,追求在治理层级、治理功能和公私部门三个面向上,完成政策、规章、服务供给和监督等过程的整合。希克思将整体性政府与协同型政府、贵族式政府、渐进式政府和碎片化政府进行比较,明确其特征,并从政策目标和政策机制、顾客目标和顾客机制、组织目标和组织机制、机构目标和机构机制等多方面介绍了整体性治理的具体措施。
其后,国外的许多学者展开了对整体性治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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