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解决与乡土秩序重建
2012-08-15李轲田爱华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农村
李轲,田爱华
土地纠纷解决与乡土秩序重建
李轲,田爱华
近年来,随着农业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土地经营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的“被城市化”现象日渐突出,土地互换纠纷逐年增多。以山东潍坊农村调查为实例,探讨土地互换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法,阐释了乡土秩序重建的可能性。
土地纠纷;调解;舆论;乡土秩序
如果把苏力教授《送法下乡》中说的“中国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农村问题”[1]7放在开头,那么笔者想说的是,目前中国农村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土地问题。
笔者调查的村子位于山东潍坊的传统农业区,人口1 400多人。建国以后,村里的耕地因为产量不同被分成一级地和二级地若干。近些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村子的农田水利设施逐渐完善,二级地里也打出了水井,所以一、二级地的粮食产量逐渐趋同,但一级地、二级地的划分却延续下来。村里上次分地是十几年前 (村干部说30年一分),分地时为了平衡每家的利益,一般是按人头每家都能分到一块一级地和二级地。一、二级地的粮食产量趋同后,农民李某把自己的一级地和同村农民栾某家的二级地做了交换 (这样自己的地连在一起方便耕种、收割),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几年前,村里的一级地被全部征用建起了厂房,农民每年每亩地可以得到1 000多元补偿款。这时李某找到栾某想要换回自己当年的一级地,被栾某拒绝。某日,李某让妻子在村里大肆宣传栾某见钱眼开、霸占他们家的地拒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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