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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方孝孺的政治思想

2012-08-15

关键词:方孝孺建文帝宋濂

林 丹

浅谈方孝孺的政治思想

林 丹

方孝孺传承宋代儒学,以“内圣外王”为毕生修身之道,以“明王道、辟异端”为己任。他主张以民为本、养民富民,强调以仁义为基础,辅以法治,希望将儒家思想赋诸政治实践,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治改革措施。

方孝孺;政治思想;儒家;仁义;法治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号逊志,明代台州宁海(今浙江宁海)人。自幼精敏绝伦,饱读诗书,十五岁就能做文章。二十岁游京师,师从明代开国文臣之首宋濂。宋濂门生众多,先辈胡翰、苏伯横在方孝孺面前也自叹弗如。洪武十五年、二十五年两次被举荐,均未得重用。洪武二十五年(1392)被授予汉中府学教授,此时方孝儒已近不惑之年。洪武二十七年,蜀献王闻其贤,聘为世子师。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驾崩,皇太孙朱允炆登基(建文帝),方孝儒奉召进京,为翰林侍讲。时修《太祖实录》及《类要》诸书,方孝儒皆为总裁。建文元年(1399)七月,燕王朱棣正式起兵,以“清君侧”为旗号挥师南下。建文四年(1402),燕军兵临京城(南京),方孝儒坚守以待援兵,然无济于事。朱棣即位,想要方孝儒起草诏书,以收服天下人心。方孝儒以周公之说责问朱棣,誓死不写。朱棣命磔杀其于聚宝门外,连坐十族,共847人。

方孝孺以孔孟颜闵作为道德模范,以明王道、辟异端为己任,最终目的是“内圣外王”,即以圣人至德的标准进行内修,然后施之于外,服务于王者之政。儒家修身的最高标准是“成圣”,最高目的是治国。方孝儒写道:“某妄不自量,窃有志于圣贤之道。上之欲推所得于人,下之欲以彰明斯道,著尺寸之名于后世。”他认为“君子之学积诸身,行于家,推之国而及于天下”(《逊志斋集》卷一《宗仪九首·务学》)。

仇兆鳌在为《明儒学案》写的序言中说:“孔孟之学,至宋儒大显。明初得宋儒之传者,南有方正学先生首倡浙东,北有薛敬轩先生奋起山右,一则接踵金华,一则嗣响月川,其学皆原本程朱者也。”方孝孺以孔孟之道为其一生之学,希望实践于社会,为王者服务。

方孝孺18岁的时候就开始写《正统论》。在方孝孺的儒家思想日趋稳定和成熟的时候,明初一系列的政治变化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如朱元璋废丞相制度、设立特务机构以及大兴文字狱。文字狱使孝孺的父亲和师友受害。他对洪武朝的统治进行了批判,为其思想体系中的仁德而治、君职养民等政治思想奠定了基础。建文帝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恢复三代之治是他要实现的政治思想,因此对方孝孺加以重用。

方孝孺之学属于金华之学,师承宋濂,其根本都在经学。在六经中,《周礼》偏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术。方孝孺试图从《周礼》中推演出儒家的政统。他在《周礼辨疑》篇中说:“《周礼》者,周史所记,周之治事书也。以其出于周也,文、武、周公之遗法微意,往往可得而推。”(《逊志斋集》卷四《周礼辨疑四首》)他的政治思想大都以《周礼》为模板,并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一、推己及人,以民为本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己。”(《论语·雍也》)儒家认为实行“仁”的方法在于推己及人,方孝孺认为这也是君主实践自己职权的关键所在。方孝孺的政治思想与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他根据孟子“名贵君轻”的思想,要求君主行民之所愿,除民之所恶,“治天下者固不可劳天下之民以自奉”(《逊志斋集》卷三《民政》)。方孝孺以仁义治国的政治主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行井田制,实现均田

方孝孺把推行井田制作为推行仁政的内容之一。但他所讲的井田制,并不同于西周的井田制。他没有明确提出要把全国的土地收归国有,行井田只是他口头上的一种宣传。西周的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土地国有制,决定了土地不能买卖,不能随意转让。土地的占有者,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方孝孺提出行井田,旨在使土地不能买卖,不能随意转让。这是方孝孺欲行井田的核心。方孝孺行井田的出发点是企图以此来抑制贵族、官僚和大地主对土地的兼并,缓解由土地兼并所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防止社会动荡。他把井田制作为行仁政的内容之一。他说:“孰非民乎?孰富孰贫乎?孰衣问绣,孰如悬鹑乎?屈为佣隶,天宁不仁乎?仁莫如井田。”(《逊志斋集》卷六《杂问》)但是,因为当时靖难兵起,朝廷形势恶化,在建文帝的新政中,方孝孺行井田的主张未能真正付诸实施。

(二)轻谣薄赋,养民富民

他《逊志斋集·君职》篇中说:“后世人君,知民之职在乎奉上,而不知君之职在乎养民。是以求于民者,致其详,而尽于己者,卒怠而不修。”建文帝也清楚地意识到立国养民的道理,1398年下令次年全国免除天下荒田租税,建文元年二月赐老年人米肉棉絮,救济灾民贫民。并下诏调整劳役,“兴州、营州、开平诸卫军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卫所单丁者,放为民”。建文二年(1400)二月,下诏均浙江田赋:“国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官田悉准私税,用惩一时。岂可为定则。今悉与减免,亩毋逾一斗。”(《明史》卷四《恭闵帝纪》)使君主意识到养民才可以富国、强国,保障人民生活是君主治理天下的基本前提。他认为,“惟用天之所产以养民而已”(《逊志斋集》卷五《甄琛》)。

二、仁义为基础,辅以法治

方孝孺强调以仁义礼治为主,以法为辅。政治统治要保持持久和稳定,最主要的就是要依靠良好的法治。“立法者,非知仁义之道者不能。守法者,非知立法之意者不能……古之圣人既行仁义之政矣,以为未足以尽天下之变,于是推仁义而寓于法。使吾之法性,而仁义亦阴行其中。”(《逊志斋集》卷二《深虑论六》)方孝孺的儒家思想是寓于政治思想中,并希望付诸实践。要实现法治才能执行所谓的道统,其中关键是君主。君主应该由道德和智慧方面修成正果的圣人来担任,道统和政统在“圣人”身上的最佳结合就是“王道”。只有圣人才能成为真正合格的王者。先秦儒家设计的理想人格是“圣贤”。全面阐发内圣外王思想的是《大学》“三纲八目”说。三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八目:“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四书章句集注》)在方孝孺看来,儒家圣贤的人格不是封闭的自我,内在的德性应当通过外在行为来彰显。这也是方孝孺一生为之实践的“恒以明道”,这是道统所在的意义。

方孝孺注意到明初朱元璋的严厉酷刑,尤其父兄、老师宋濂受到牵连,他认要有适当的法治,但不可过度。因此要以仁义为基础,辅以法治,才不至于“天下怨苦而叛之”(《逊志斋集》卷三《深虑论三》)。

三、以《周礼》为模式,改定职官

以仁义治国,建立以“仁义礼乐”为中心的社会制度是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方孝孺主张用法律制度来保障仁义治国,他热衷于古制,认为《周官》所载“遗典大法,所以经世淑民者,秩乎明且备”,坚信“君以身任之而不夺于流言,臣以道揆之而不泥于近利,三年而成,十年而安。继乎其后者,能推而守之,武王、周公之治可几也”。建文帝受到方孝孺的影响,也对这一蓝图抱有幻想,支持方孝孺按照《周官》记载,对官制进行改革。于是,改都察院为御史府,改都御史为御史大夫;通政司改名通政寺,通政使改为通政卿;大理寺改为大理司,大理寺卿为大理卿;改户部为民部;改侍读、侍讲学士为文学博士。在更定官制的时候,建文帝和方孝孺又大力精简机构,省并州县,革除冗员。撤并机构,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虽说有些官制的改定并没有实际意义,但也体现出建文帝和方孝孺的仁义礼乐化民的治国思想。

方孝孺一生以明王道、致太平为己任,以振作纲纪为己责,以继续往绪开来学为己事,以辅君德起民瘼为己业。刘宗周称孝孺为“程朱复出”,宋濂称其为“孤凤凰”。方孝孺的出仕是为了“行道”,他的政治思想继承了先秦儒家“仁治礼义”的基本要素,以“仁”为价值基础,以政治教化为政治社会化途径。沈刚伯在《方孝孺的政治学说》中评价道:“春秋以至元末,两千年见的学人都曾零星地谈到政治原理同政法制度,至若比较有系统的政治理论,自中央政府以至地方组织,自政体大法以至教育经济,合成一整套办法的,实应以方孝孺为第一人。”黄宗羲把方孝孺列在《明儒学案》“师说”之首,除了推崇方孝孺的人品学问,恐怕主要也是由于有感于方氏所代表的儒家社会政治理想。

[1]方孝孺.逊志斋集[M].徐光大,校点.宁波出版社,2000.

[2]黄宗羲.眀儒学案:卷四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张廷玉.方孝孺传[M]//明史:卷一四一.北京:中华书局.

[4]连晓鸣,徐立新.读书种子:方孝孺传[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

[6]王春楠,赵映林.宋濂、方孝孺评传[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吴林.大家精要:方孝孺[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10.

[8]羽离子.潸然泪下读青史:短议《宋濂 方孝孺评传》[J].文史杂志,2001(5).

[9]管敏义.浙东学术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B222

A

1673-1999(2012)03-0030-02

林丹(1986-),女,浙江临海人,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637002)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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