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学本质上是一种关于问题的逻辑——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的“问题”概念
2012-08-15崔若椈崔永杰
东岳论丛 2012年3期
崔若椈,崔永杰
(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2.山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山东济南250014)
精神科学本质上是一种关于问题的逻辑
——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的“问题”概念
崔若椈1,崔永杰2
(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2.山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山东济南250014)
伽达默尔认为某个传承下来的文本成为要解释的对象,这意味着该文本对解释者提出了一个问题,理解一个文本就是理解文本提出并试图回答的问题。这里的“问题”既不是古典哲学家的“永恒的问题”,也不是教育学、修辞学上的“虚假问题”和“空的问题”,它是那种呈现自身并因而可以从其意义起源处获取其回答模式的“真正问题”。问题开启了所问事情的“方向的意义”,使被问之物、进而使文本具有处于创生性意义的悬而未决状态。要想对这一问题有所理解,解释者则必须在自己的视域内重构该问题。
问题;伽达默尔;诠释学经验;开放性;理解与解释
作为哲学诠释学的真正创始人和最重要代表,伽达默尔对诠释学所作的根本贡献在于,他努力将讨论的焦点从解释的技术和方法转移到把理解活动阐明为一种就其本性而言是谈话式的并且是超主观的活动。然而,从以往对伽达默尔诠释学的研究来看,人们重点探讨的是其“艺术经验”、“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以及“效果历史意识”等概念或基本理论,而对与此密切相关且更为重要的“问题”概念以及“精神科学的逻辑是一种关于问题的逻辑”这一重要论断则缺乏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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