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与新途径探析
2012-08-15殷大鹏
文教资料 2012年35期
殷大鹏
(南京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和“绿领巾、红校服”事件从正反两面诠释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及“师德”几乎无人不认为它是重要的,对拥有上下五千年文明的中国来说,再从“师德为何”的角度去论述已毫无意义。因而“何为师德?师德何为?”这样的命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师德建设而言,其基本要求是什么,如何更有效地进行师德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深思。首先,要弄清楚师德的内涵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才能更有效地提出师德建设的途径。
一、“师德”的内涵及要求
(一)师德的基本内涵
道德基本分为三大领域,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在从事各种正当社会职业活动过程中,人们的思想及行为应当遵循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和准则。它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于从事一定社会职业的人们的一种特殊道德要求,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一种具体表现。教师在社会分工中作为一种职业,从事的是职业劳动。由此“师德”即“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1]从道义上来说,它规定了在教育劳动过程中,教师以什么样的思想、情感、态度与作风去待人接物和处理问题从而为更好地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在教育职业活动范围内,它也是调节教师个人与其他教师、教师个人与学生、教师个人与集体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种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统治集团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概括。……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