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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旅客财物被盗窃案件现场快速处置

2012-08-15曲彤瑞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作案人勘验遗留

曲彤瑞

(北京铁路公安局技术处,北京100006)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日益发展成熟,动车已成为我国城际之间主要交通运输工具。动车上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也成为铁路公安机关面临的新问题,尤其是动车盗窃案发案率的上升,严重影响到旅客财产的安全。由于列车停留时间短,现场人员多,动车上发案后现场被破坏的可能性大,现场勘查中物证的发现、提取技术含量高,加大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如何在保证列车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对案发现场快速处置,快速保全物证,是铁路公安刑事技术人员面临的新课题。本文希望通过对我局管内发生的动车旅财盗窃案件的侦破过程的研究,寻找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动车旅客财物被盗窃案件现场快速处置的有效方法,为侦破案件提供现场证据。

一、动车盗窃案件的特点

动车盗窃案件涉案价值大、防范难度大,严重侵害了旅客的财产安全,不仅给广大旅客造成经济损失,还影响了铁路服务质量和声誉。通过对我局管内动车盗窃案件发生的特点及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可以为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探讨相应对策。

(一)动车盗窃案件的种类和手段

1.拎包。盗窃分子直接把旅客放在座位上方行李架上的旅行包盗走。携带贵重物品的旅客目光不停地看行李箱,会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部分旅客防范意识较差,使贵重财物长时间脱离视线,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2.调包。盗窃分子用式样相似的包放在欲行窃旅客的包附近,趁旅客不注意时将其调换拎走。

3.掏芯。盗窃分子利用乘坐动车旅客易携带贵重物品的条件,将旅客携带的行李包内物品盗窃,然后在包内放入其他物品。

4.撬包。盗窃分子趁列车内人多拥挤,或以各种“托”遮挡,或趁旅客睡觉或者注意力旁顾之际,用作案工具把旅客携带的箱子和背包的锁撬开,盗窃钱和贵重物品。

(二)动车盗窃案件的特点

1.案值大、影响大。动车开通运营以来,以其安全、舒适、快捷的特点,深受广大旅客的欢迎。同时,因乘客层次较高,携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较多,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窥视。因此,一旦发案,涉案财物价值往往较大,对铁路声誉影响也较大。

2.发案呈上升态势。动车运行速度快,旅客乘坐率上升。动车良好的乘降秩序,客观上使旅客的警惕性极易放松,从而给盗窃分子作案提供可乘之机,造成动车旅客财物被盗窃案件的比例呈现出上升态势。

3.作案过程时间短,逃离快。盗窃分子有的在候车室已确定目标,跟随上车;有的上车后再“物色”人选,坐其附近,伺机作案。作案者在车上来回走动少,不易被民警发现。作案者一般选择旅客上车放完行李坐下或到站前瞬间作案,得手后即下车逃离。失主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现携带的财物被盗。

4.作案手法以拎包、掏芯为主。动车上发生的盗窃案,盗窃分子大多购买短途票,上车后将自己的行李包放在目标行李附近,趁旅客刚上车人多混杂之际、旅客摆放行李或上卫生间时,以翻找自己的行李为掩护,采取掏芯、拎包等方式作案。如果在列车放行时作案,一般以掏芯盗窃为主,无论是否得手,均在开车前下车;如果在列车运行过程中盗窃,一般都是在列车到站前,快速将行李拎走,或者以“大包套小包”的方式,将被害人物品装进自己的大件行李中,然后下车逃离。

5.作案地点集中在车厢运行方向尾部行李架。由于动车组列车设计与普通列车不同,座椅均朝运行方向,因此大多数作案人为防止身后旅客发现,大都选择车厢内运行方向尾部行李架,多将目标锁定为旅客携带的电脑包、公文包、手提包、挎包等中小型行李。

6.侵害旅客财物较为集中。盗窃分子多将旅客随身携带的腰包、夹包、女挎包、密码箱、电脑包作为盗窃重点,一旦得逞,案值较大。

7.作案人员伪装性较强。动车旅财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衣着讲究,打扮入时,符合乘坐动车旅客身份,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8.盗窃分子多为惯犯、流窜犯和团伙犯。由于乘坐动车的旅客素质普遍较高,随身携带财物数量较大,流窜犯罪分子将目光转移到动车上,这是站车流窜犯罪的一个新动向。从近年来抓获的盗窃分子来看,他们多为惯犯、流窜犯和团伙犯,熟悉铁路常识和铁路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作案手法隐蔽,并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

二、动车旅客财物被盗窃案件现场特点

(一)现场易破坏

动车旅财盗窃案件现场属于动态犯罪现场,案件多发生在运行的旅客列车上,涉及的事主和证人都是旅客。现场的人员流动性大,稍纵即逝,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易遭到人员流动及车体运动的破坏,难以留存。

(二)现场遗留物证少

动车旅财盗窃案件多发生在隐秘状态下,现场很少留下犯罪的痕迹。列车上旅客不断流动,盗窃分子作案得手后,一般都会快速逃离现场,使办案人员很难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

(三)现场遗留物容易损坏和移位

动车旅财盗窃案件现场遗留物证主要有座位上的足印、指纹、矿泉水瓶、果核、瓜子皮、旅行包、食品包装袋等,这些遗留物能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信息。但动车旅财盗窃案件易发生在白天运营的列车上,旅客人员多,流动性大,且动车客运服务规格较高,整备及卫生打扫、垃圾清理频率高,易造成现场遗留的痕迹缺失或移位。勘查人员到达现场时,往往已经看不到原始的现场,得不到有用的信息,给侦破案件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现场物证利用价值高

动车旅财盗窃案件的作案人多不注意伪装或根本无法伪装,更不可能故意破坏现场。有事主及证人提供作案人的准确位置,就不难确定作案人的活动场所和遗留的痕迹物证,这些痕迹物证在排除有关当事人后往往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三、动车盗窃案件现场勘查条件分析

(一)现场勘查的受限条件

1.勘查时间受限。我国动车最小行车间隔可达3分钟,列车密度可达20列/时。为了保证动车正常运行,铁路部门通常要求尽快开通线路恢复通车,这与现场勘查的“全面、细致”的传统要求相矛盾,给动车旅财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提出了新要求。

2.案件发现时间较晚。动车旅财盗窃案件发生的时间虽然没有明显规律,但发案时间均为白天。盗窃分子一般选择旅客上车放完行李坐下或到站前瞬间作案,得手后即下车逃离,失主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现携带的财物被盗。

3.现场保护不力,痕迹物证提取不规范。近年来,盗窃旅财案件现场物证的提取和利用率不高,很大原因在于现场保护措施不力。一方面是由于旅客乘降车较为频繁,列车运行停站时间短,难以对发案现场进行有效封闭保护;另一方面是由于先期处置民警提取、包装、送检物证不规范,人为造成痕迹物证的破坏。

4.现场恢复快。为了保证动车的正常运行,要求尽快处理现场情况,恢复通车,导致现场痕迹物证的损毁。

(二)现场勘验的有利条件

1.案发现场相对静止。列车上发生的盗窃案件,不管列车是停止还是运行,案件现场都是相对静止的,且发案后往往事主和证人都在现场,有的事主的某些物品还在现场,为勘验现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现场遗留物证比较集中。盗窃案件多发生在运行的列车车厢内,受其现场环境限制,作案人实施犯罪、洗赃、藏匿赃物场所范围有限,现场勘验的范围不会很大,遗留的痕迹物证相对比较集中。这也为我们勘验现场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

3.现场不易伪装。旅客列车上发生的盗窃案件,作案人多不注意伪装或根本无法伪装,更不可能故意破坏现场。根据事主及证人提供作案人的准确位置,不难确定作案人的活动场所和遗留的痕迹物证,这些痕迹物证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四、建立现场快速勘查的程序

(一)做好现场访问工作

通过访问事主、证人对作案人乘坐位置、活动情况、接触部位、丢弃物品、携带行包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保护好现场,为下一步现场勘验做好准备。在调查访问时,不论是事主,还是周围旅客或车站(列车)工作人员,只要目击了作案人,并对作案人的相貌特征记忆清晰的,可酌情进行以下工作:一是让他们依据列车所建违法犯罪人员情报资料相貌卡进行辨认,直接指认犯罪嫌疑人;二是他们可下车到列车途经地的公安局(处)情报资料部门,通过相貌卡进行辨认;三是要及时通知专业人员根据他们的记忆进行模拟画像。利用相貌卡和模拟画像,可在大站出站口或入住宾馆的录像资料中进行辨认。

(二)做好人员物品的定时、定位

对案发现场人员乘车的位置定时定位,对行李、物品、遗留物定人定位,用登记记录、草图标示或拍照等方法固定。这是侵财案件现场勘验的前提。

(三)确定现场勘验的范围

由于受到列车或场所的局限,作案人在这类现场活动范围不大,对作案人侵害的部位、接触的部位、活动的场所、可能洗赃的场所(风挡处、厕所、洗脸间等)要进行全面重点勘查。

(四)以发现提取物证为重点勘验

列车上现场环境复杂,不便于多种勘查手段并用,要以寻找、发现、提取物证为重点。主要有:作案人掏芯后扔掉的事主包、箱、钱夹或其他包装物等;作案人遗留的物品,如行包、饮料瓶、食品袋、酒瓶、果核、衣物和洗漱用品等,以便从中提取指纹和生物性检材;作案人可能接触物体上遗留下的痕迹,如车窗、茶几、行里架上可能遗留的指纹,脚踩座椅、行李、车厢板可能遗留的足迹等。对技术条件不具备,现场无法提取的痕迹物证,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提取。提取时应结合对事主和证人的现场访问,力求准确全面、不遗不漏。

(五)注意及时收集检验样本

列车上与地面上的案件不同,甄别犯罪痕迹、收集样本必须与勘查现场同时进行,如事主和有关人员的指纹样本,有些微量物证痕迹的比对样本等。如果不及时收集,时过境迁,就会失去利用价值或给日后的利用带来诸多困难。

五、掌握现场快速勘验方法

(一)迅速处警,保护现场

接到报案后,应快速赶赴现场,立即对报案人、发现人、知情人进行初步了解,制作访问记录。核实情况后,切不可随意进入现场。现场保护的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动车旅财盗窃案件情况和现场的具体环境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现场保护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不得触动现场的痕迹、物品。

3.对现场的痕迹、物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对原始现场情况进行先期文字记录或照相录像固定。

5.以嫌疑人可能接触的部位和丢弃的行李、皮包、钱夹等物品为保护重点,对周围知情人进行登记。

6.保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漏现场的重要情况。

(二)快速作好原始现场的先期固定

1.利用绘制好的列车座位图快速定位。持先期绘制好的列车座位图,快速将发生盗窃案件的位置,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名称、数量、方向、角度和具体位置,详尽标示在图上。

2.现场快速照相。利用照相技术快速反映案件现场所处的位置以及案件现场周围环境特点,方位照中要有永久性的标志物。不能清晰反映时,可采用标引辅助画面的方法反映。现场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各类痕迹物证、物品的形状特征内容应在重点部位照片中反映其所处的位置。拍照细目照片时必须加放比例尺。

3.现场摄像。利用现场摄像技术反映案件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现场周围环境,反映现场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细小、局部状况和痕迹物证、物品的大小、形状及其他特征。

(三)详细勘验,发现物证

1.快速确定现场勘验的重点。动车旅客财物被盗窃案件犯罪现场范围不大,现场勘验以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和在现场活动的先后顺序为主线,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活动的中心现场进行勘验,从现场遗留物中尽一切可能发现和提取犯罪遗留痕迹、物证,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

2.利用科学技术方法,快速发现物证。在列车短暂的停留期间完成对中心及外围现场全面细致的勘查工作。勘查人员要快速采用特种光源和化学显现的方法对行李架、现场遗留包、现场遗留物品等重点部位进行指纹寻找,及时获取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纹。围绕作案人可能触及或遗留物品进行扩大搜索,并对乘警提取的物品进行受理。

3.快速提取保全现场物证。动车旅财盗窃案件现场会遗留脚印、指纹、饮料瓶、包、果核、瓜子壳、饭盆、卫生纸、包装袋等物证。这些都是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应该在第一时间提取保全。为此,出警前就应该准备好与盗窃案现场常见遗留物证相对应的提取保全设备,如饮料瓶的悬空固定架、包的悬空固定架、金属物证的提取固定夹、小瓶子和小盒子等包装袋。这些设备材料来源广泛,制作简便,操作方便、快捷。在运输过程中将一些物证悬空固定避免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汗液、指纹、唾液等生物检材损坏或丢失,保证物证免受污染。

4.细致检验,获取线索。刑事技术人员对提取失主的包和包内物品要在实验室进行检查,根据每种检材的不同性状,采取放大镜、显微镜、多波段光源、紫外观察照相系统等光学无损检验,以及502熏显、茚三酮等化学显现的方法逐一进行检验,发现、分析指纹,为查找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对现场发现的物证,按照科学程序操作,不随意取舍,尽可能地提取、检验各类物证。对现场遗留的饮料瓶、果核、瓜子壳、饭盆等物品,要采取便捷、快速的方法提取、包装,加大对生物物证、微量物证的提取、送检力度,最大限度地为案件侦破工作提供证据。

总之,我们通过对动车旅客财物被盗窃案件发生的特点进行分析,建立现场快速处置的有效方法,保全现场物证,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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