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权威信息 疏导公众情绪:论新形势下做好群体性事件报道
2012-08-15谢瑞洪
中国地市报人 2012年8期
关键词:群众
□ 谢瑞洪
(赣南日报社,江西 赣州 341000)
在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和深层转型的今天,呈现出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复杂的利益关系格局,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往往容易演化成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作为喉舌耳目和社会公器,在群体事件报道中如何准确把握事态苗头,切实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及时提供权威政策信息,有效疏导公众不满情绪,最终化解社会矛盾,是对新闻媒体的全新而重大考验。
作为一种公民基于利益表达的集体行动,曾经讳莫如深的群体性事件,如今已突破禁区公开进入新闻媒体的报道视野
群体性事件在新中国建立之初被称为“群众闹事”,在本世纪初期被称为“群体性治安事件”。有学者指出,以转型期社会问题之错综复杂、大国治理之千头万绪而言,每年数万起公民集体行动是一种社会常态,无需当作“危害安定团结”或是“有损和谐社会”的异端来处理。并且它在将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付诸公开集体抗争形式的同时,为建构一种满足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理性沟通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契机。因此笔者以为,不如一般性地将“群体性事件”合法化,定义为“公民基于利益表达的集体行动”,只不过是政府要以法律程序严加调控。
由于受到体制束缚以及事件本身敏感,长久以来,群体性事件一直是报道禁区,担心报道后引发更大范围的群体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而从群体性事件频发的2008年开始,情况似乎在发生改变:一方面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有了新的思维,另一方面媒体报道时也更趋向积极和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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