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为民服务四大基础 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2012-08-15刘勤裕
中国民政 2012年8期
刘勤裕
夯实为民服务四大基础 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刘勤裕
201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创新创制创优,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笔者认为,“为民”是民政的“魂”,也是民政的“根”,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夯实为民服务思想的四大基础。
(一)注重牢记宗旨,夯实为民服务思想基础。民政部门,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调节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更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功能。在开展各项试点工作、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显得尤其重要。民政工作者,必须真正把民本理念渗透到决策、工作环节,发展的思路、服务的环节、工作的落实都要突出以民为本的主旨,把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安危冷暖放在第一位,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
(二)注重制度创新,夯实为民服务法制基础。创新是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灵魂和法宝。现阶段的民政事业,既面临着各种加快发展、不断上水平上台阶的有利条件和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利益的纠纷与磨擦、各种要素资源不足和缺乏的困难与阻力。在这机会与挑战并存的时期,注重制度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机制、创新的方法来与时俱进地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各种行为,破解各种难题,是民政工作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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