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对策
2012-08-15周文义郑翠玲
中国民政 2012年12期
周文义 郑翠玲
民办养老机构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展潜力、后劲、空间巨大。现阶段,民办养老机构还存在着服务能力不足、政策落实不足、互利资源不足、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养老的需求。笔者认为,当前应加大“五个力度”来发展民办养老机构。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大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型的孝文化。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养老服务先进单位、优秀人员评选活动,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为老服务光荣的理念,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稳定养老服务队伍。
(二)加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民办养老机构要想得到长足、健康发展,真正做大、做好、做强,必须根据老年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按照“六个老有”的目标,实行医养、养劳、养教、养学等多养结合,创新服务品牌。同时要加大老年住宿、活动、就餐、医疗等各类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低廉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娱乐环境。
(三)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鼓励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对养老服务项目用地,在土地登记时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其他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乡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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