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指标关联要素探讨
2012-08-15王世猛冯海波李志勇万宝春
中国环境管理 2012年6期
关键词:污染
王世猛 冯海波 李志勇 万宝春 王 蓓
(1.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石家庄 050037;2.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石家庄 050055)
积极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是深化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都把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减排市场化机制列为重要内容[1,2,3]。排污权交易的核心是排污指标的交易,理清排污权交易指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对于优化排污权交易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1.排污权指标基本内涵
排污权是污染物排放权的简称,是指在年度许可排放量内,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直接或者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权力[4]。排污权是个抽象概念,表征其大小是由排污权指标量化体现的,一般以质量(千克或吨)为计量单位。排污权交易实质上是排污指标的交易,实际工作中,各项业务也均围绕指标交易开展。
2.交易指标关联要素分析
(1)交易指标来源。排污权交易工作的核心是指标交易,指标来源决定了交易工作的走向。从指标来源形式分析,交易指标有三个潜在来源,即指标预留量、初始分配指标量和二级市场交易指标量。预留指标量指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COD等四项主要污染物的规定预留量;初始分配指标量主要指新老企业从政府手中购得的排污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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