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思考
2012-08-15李创团
中国水利 2012年6期
李创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530023,南宁)
一、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1.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对监理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监管比较到位,但对工程建设阶段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仍然比较薄弱。不仅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和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阶段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也尚不健全,缺乏有效、有力的动态监管手段,存在监理单位超范围承揽监理业务、监理分包、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不到位、不按照监理合同承诺投入监理力量、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员监理活动超越授权范围、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中从事监理活动、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不力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等行为,违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
2.监理活动范围不适应工程建设发展需要
目前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绝大多数仅限于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监理的较少。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规模的控制与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同等重要,对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民生项目前期工作甚至比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工作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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