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财政统筹政策强化农田水利投入保障
2012-08-15◇纪平
中国水利 2012年15期
◇ 纪 平
财政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就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统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原则、统筹比例和监督机制。这是对中央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大政方针的细化实化,将有效化解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区域间不匹配矛盾,体现了中央突出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补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任务艰巨,落实政策刻不容缓。只有把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才能切实发挥政策效力。
落实中央财政统筹政策,强化农田水利投入保障,必须凝聚共识,提高认识。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是水利投资政策的一大突破。政策出台一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目前已有半数以上的省份实行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省级统筹。针对当前土地出让收益集中在东部地区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指出要积极化解这一结构性矛盾。为此,财政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各地区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中央财政按照20%比例,统筹各地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各方要深刻领会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鼓足干劲抓落实,乘势而上谋发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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