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技巧
2012-08-15傅晓慧
中国医药指南 2012年12期
傅晓慧
(浙江省永康市永康卫生学校,浙江 永康 321300)
浅谈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技巧
傅晓慧
(浙江省永康市永康卫生学校,浙江 永康 321300)
在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改造过程中,药品零售企业这么多的药品都要按照GSP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分类陈列。同时,为了能使药品零售企业降低企业劳动成本,更高效、高质量的优化药品流通渠道,让消费者可以更多尽快的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药品陈列的合理与否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药品;药品陈列;GS;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是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也就是药品流通领域的终端[1],它包括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又称零售药房或社会药房,即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由于经营模式的改变,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方式与医疗机构药房的药品陈列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国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四十万多家,一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的药品少则数百种,多则几千种。如今我们所见到的大部分药店都是属于药品兼营企业,即药店不单单只出售药品,还兼售其他的商品,例如医疗器械、保健品、甚至是日常生活用品等等。而药品有其不可忽视的特殊性,因此,分类管理使药店药品陈列超越了单纯的外在美要求,增添了专业化的气息,有时二者不可避免会产生矛盾,怎样做到既符合法规要求,又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要想鱼与熊掌二者兼得,那就要求药店要掌握更多的陈列技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