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分区 警备区的区别和演变
2012-08-15国防部外事办公室
国防 2012年9期
■ 国防部外事办公室 孔 利
今年7月19日,中央军委批复广州军区,同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沙警备区”,设立地点在永兴岛。其后,任命了三沙警备区的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三沙警备区主要负责三沙市辖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协调军地关系,担负城市警备任务,支援地方抢险救灾,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遂行军事行动任务等。三沙警备区同我国其他地级市设置的军分区、警备区一样,为正师级单位,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
鉴于有些读者、网友对我军建制中军分区与警备区的概念不清,有所混淆,特在下文作以阐述。
20世纪60年代以前,军分区与警备区的划分比较明确。军分区是在地区、盟、自治州或地级市一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警备区是在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具体区别:
一是任务不同,军分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预备役部队建设;警备区主要负责所在城市的警卫、守备和协同地方维持治安等工作。
二是等级有区别,军分区为师级;警备区有师级、有军级,还有兵团级。
三是编制不一样,军分区一般不带部队,编成比较简单;警备区基本是由部队改编而成,特别是担负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的警备区,均带有一定规模的警卫和守备部队,如当时的旅大警备区是由第三兵团改编(兵团级),下辖外长山守备区(正军级)及守备师等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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