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勘查监理工作应注重的若干问题
2012-08-15刘广传
绿色科技 2012年12期
关键词:监理
刘广传
(核工业二四○研究所,辽宁 沈阳110032)
1 监理的概念
铀矿地质勘查领域实施监理制度尚属首次,许多方面还处于探索和积累经验阶段。为了便于项目承担单位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监理工作性质以及实行监理制度意义有所了解和认识,有必要对“监理”一词作解释。所谓的“监理”,实际上是“监”与“理”的组合,“监”可以理解为对某种预定行为从旁观察或进行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其不得逾越预定的合理界限(行为准则),因此,也可引伸为监督,即发挥监督作用。“理”通常理解为对一些相互作用的和相互交错的行为进行调节,避免抵触,对抵触的进行理顺,使其顺畅;对相互矛盾的权益进行调节,避免冲突,对冲突了的权益进行调解,使其协作,也就是说,它是起到了协调人们的行为和权益关系的作用。而协调与约束之间又是相辅相依的,协调当中往往需要一定的约束来实现,而约束则是为了达到协调的目的。总而言之,监理实际上就是协调约束机制,其目的是促使人们相互密切配合,按规矩办事,顺利实现群体和个人的价值。
总之,监理是执行者,是依据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技术手段,对项目工程参与者的行为和他们的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保证项目井然有序顺畅进行,达到工程项目能够速度快、质量优、资金省和更理想成果的目的。
2 监理任务和内容
2.1 监理任务
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核工业地质局指定的铀矿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理,主要对项目的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按时提交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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