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浅析
2012-08-15梁琨
老区建设 2012年22期
梁 琨
一、留守儿童现状
据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里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6岁以下儿童占86.5%。这支规模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中的很多孩子,由于家庭教育的突然断裂或缺位,生活上缺乏关照,精神上缺少关怀,学习上缺乏管理。加之留守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其可塑性大、自制力差、缺乏成人的自我约束和引导,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和影响,很多留守儿童由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当,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在一起,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据统计,2010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达24件30人,其中属留守儿童22人,占未成年人犯的73%。涉案罪名80%为盗窃、抢劫(夺)等侵财案件,其余为故意伤害、毁坏财物、强奸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存在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的成长,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分析
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留守儿童自身主观因素
留守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很不成熟,是非观念模糊。他们在心理上最容易表现出下面两个特征:一是重感情、易冲动、虚荣心强。喜欢在异性面前炫耀、摆阔。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汗气魄,或者要取得异性的好感,义气用事,为朋友两肋插刀,打架斗殴,花钱如流水,很容易发展成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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