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代理的问题及对策
2012-08-15建水县普雄乡农经站654312许剑辉
云南农业 2012年1期
□建水县普雄乡农经站 654312 许剑辉
建水县2001年在普雄乡普雄村委会试点推行了以“村有乡管”为核心的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截至目前,这项制度已经在全乡总体范围内全面推行。在10年的实践中,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同时也催生出了一些新问题。为巩固普雄乡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成果,进一步推动农村财务代理的改进和完善,本文对普雄乡农村“三资”代理后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1 实行村有乡管取得的成效
1.1 减轻了干部负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普雄乡下辖6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现有6个村委会和41个村民小组实现了村有乡管。在没有实行村有乡管工作之前需要134名财务人员,实行村有乡管工作后,财务人员减少到87人,共减少村组财务人员47名,节约了人员经费28万余元。实行村有乡管工作后,村组的每笔收入、支出都要经过民主理财组审查,财务主管审核,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审计后入账,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定期到各村组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1.2 规范了账务,严肃了财经纪律
实行村有乡管工作,村级财务得到集中统一规范,主要表现在“五个统一”上:一是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定期作账、编制会计报表;二是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由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与当地银行协调,各村组统一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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