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地形命名规则研究
2012-08-14樊妙陈奎英邢喆李四海李艳雯
海洋通报 2012年6期
樊妙,陈奎英,邢喆,李四海,李艳雯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
海底地名是人们对海底中具有特定位置、范围及形态特征的地方所共同约定的语言代号,如北太平洋海盆、日本海沟、马里亚纳海沟等,这些海底地名是大洋制图、大洋科学考察和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地理要素。然而,近年来混乱无章的海底地理实体名称常常出现在某些已出版的学术刊物或者地图与海图上,有些名称未经推敲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实体是否已被发现或命名就加以使用。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和国际水道测量组织(IHO)等国际相关组织的关注。为了纠正这种现状,使海底地名更趋标准化,IHO和IHO共同制定和颁布了IHO-IOC B-6出版物《海底地名命名标准》。该标准规定各沿海国拥有其12海里领海范围内的海底地名的命名、审批、修改和撤销权,12海里之外的海底地名则需提交给IOC与IHO下设的海底地名命名分委员会(Sub-Committee of Undersea Feature Names,简称 SCUFN)审议,经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作为世界海图上的海底地名共同使用。根据SCUFN的相关规定,海底地名一经国际通用,难以进行变更,而领海范围以外的海底地形命名极有可能引起沿海国间的争议,甚至会影响到其他国家的海洋权益。因此,海底地形作为全球地形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命名,不仅有助于海洋科学研究、全球航海图编制、巩固国防建设,而且有时会成为维护国家海洋疆界的根本依据和重要保障。为此,开展SCUFN海底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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