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契约、金融功能与经济发展
2012-08-06王学龙白雪秋
财经问题研究 2012年1期
王学龙,于 潇,白雪秋
(1.日本北海道大学 经济学研究科,日本 札幌 0600818;2.北京大学 社会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3.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一、引 言
货币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不言而喻的。国内外学者对于货币的研究也十分广泛,不仅对货币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而且对货币本质也有多种阐述,其中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在货币长期的演变过程中,由于金银本身的自然属性,货币最终固定在金银上。但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国家铸币的产生,便产生了用价值符号代替铸币执行流通职能的可能性。后来纸币作为价值符号,替代了有价值的商品开始履行货币职能。纸币虽然没有价值,但它是一种价值符号,是以实体价值为支撑的,是“代替金来执行铸币职能”,“是强制流通的国家纸币”[1],因此,是以价值为支撑的。凯恩斯认为,货币是交割后可清付债务契约和价目契约的东西,也是储存一般购买力的形式。此后的经济学家往往通过对货币功能的描述来定义货币,认为“货币是现代交换媒介,也是表示价格和债务的标准单位”[2]。凯恩斯及其以后的经济学家也只是就功能谈功能,很少再对货币本质进行深入的探索。虽然Roger从契约的角度[3],Ahmad从财富的视角分别对货币的属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4],但二者都未将货币与经济发展建立起直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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