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策略的实证研究
2012-08-06郑书莉何永明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郑书莉,何永明
(1.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杭州 310018;2.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武汉 430019)
0 引言
家庭服务业是主要从事家庭服务活动的各种经济单位的总称.所谓家庭服务业,概括地说,就是以家庭及其所在社区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家庭生活或社区事务对劳务的需求,及优化家庭赖以运转的社区环境为目标,对整个家庭运转和家庭发展具有直接、重要的公共影响的服务业[1].2010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家庭服务业作用被定位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的高度.加快发展服务业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举措,服务业可以成为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扩大居民就业,把我国人口多的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
国际经验显示,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 000美元以上时,就有对家庭服务业的强烈需求.浙江省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多年居全国领先地位.多年来保持10%左右的增长速度,至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 611元,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家庭服务的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家庭服务业专业化观念和消费观念的逐渐普及改变了对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传统观念.人口老龄化趋势也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了迫切需求,浙江省2011年全省常住人口为5 442.69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为755.86万人,占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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