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
2012-08-04
太阳能 2012年17期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城市是人类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能源终端消费最为集中的区域,城市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新能源示范城市是指在城市区域能源发展中,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达到较高比例或较大利用规模的城市。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能源结构、建立现代能源利用体系为目标,按照“清洁高效、多能互补、分布利用、综合协调”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供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促进各类可再生能源及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和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风力发电、生物质清洁燃料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地热能及地表水和空气能量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促进适应新能源利用的技术进步,建立适应城市新能源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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