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合作公社思想是假说不是“空想”
2012-08-04李海燕李俊贵刘秉龙
博览群书 2012年10期
○李海燕 李俊贵 刘秉龙
“在英国,合作制的种子是由罗伯特·欧文播下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P12-13,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应该说,世界范围合作运动的历史无不受到欧文思想的影响。欧文合作公社思想的首创性和预见性超过了同时代其他社会主义思想家,现代合作社原则依然是以欧文合作公社思想为基础。
欧文合作公社思想管窥
从1812年起,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1771-1858)写了《关于新拉纳克工厂的报告》《新社会观,或论人类性格的形成》,引起社会的较大关注。自1820年始,欧文发表《致拉纳克郡的报告》《人类思想和实践中的革命》,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其改造社会的合作公社思想体系。
工业化劳动是改造社会的现实基础。工业化是近代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阶段,其对社会生产力促进的关键在于劳动的总体性替代个体性成为社会生产的主体力量。欧文在企业经营实践中认识到:“这为数2500名的工人每日为社会生产的财富,在不到半个世纪以前,要用60万人才能生产出来。我曾经自问:这2500人消费的财富和60万人消费的财富在数量上相差多少?”(柯象峰、何光来、秦果显译《欧文选集》下卷,P93,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欧文已经认识到工业化劳动者创造的巨大财富,通过利润的形式被工厂主所占有,“财富目前是从低级阶层的劳动中获得的”(《欧文选集》第1卷,P135,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是财产的私有制使得工业化的成果没有被其创造者所拥有。因此,对社会的改造不是退回到小农生产的阶段,而是在工业化前提下改造资本财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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