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西安某工厂蒸发冷却空调方案计算与分析>一文相关问题的讨论》的解答
2012-08-03尧德华吴志湘
制冷 2012年3期
尧德华,黄 翔,吴志湘
(1.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518049;2.西安工程大学,西安710048)
在2011年第4期 《制冷》期刊中刊登了一篇《关于<西安某工厂蒸发冷却空调方案计算与分析>一文相关问题的讨论》[1](以下简称该文)的论文,文中对 《西安某工厂蒸发冷却空调方案计算与分析》[2](以下简称原文)一文的某些计算有误数据给予指正,在此表示感谢。
该文对原文的一些观点和最终结论等提出异议,在此一一给予解答探讨。
1 对计算数据的讨论
(1)文中的人员密度数值有误,感谢您对文章的纠错。原文中的人员密度5m2/人,是指一般工厂的人员密度,该厂实际工作人员的人员密度的数值在23-24m2/人左右,文中计算湿负荷时根据实际人员密度计算而来,因此计算的湿负荷较小。
(2)该文中指出的 “方案一、方案二的新风量是按照总送风量的10%选取的,这是不合适的,对于非全新风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按人员需求和维持室内正压压差二者最大值计算”。《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要求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不小于人员所需新风量,以及补偿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两项中的较大值;《简明空调设计手册》中指出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新风量也可按总风量的百分数来设计,一般规定不小于10%”,文中按要求计算的新风量都小于10%,因此取了10%。原文没有交代清楚,带来的误解与不便,望见谅!
(3)该文指出的 “1)与2)的笔误”,感谢对原文的纠错,现改正如下。

表1 原文数据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