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公租房新规 住户享实惠
2012-08-01
中国房地产业 2012年1期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同时,《办法》中增加了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事例:2011年12月21日下午,即将入住的首个公租房项目远洋沁山水通过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验收。同时,出台了租金标准,价格为每平方米41元,和此前调查机构测算该地区每平方米49元的市场租金相比,该公租房租金相当于便宜了16.3%。 保障房投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的租金标准已获批,为每平方米41元;业主不用再单独缴纳物业费一类的费用,水电费要租户交。以此计算,一居室的租金约为1927元,两居室的租金约为2788元。按照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部分被保障人群如廉租户,还将享受到分档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目前还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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