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的旱灾与政府赈济
2012-07-24甄尽忠
衡水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甄尽忠
论唐代的旱灾与政府赈济
甄尽忠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河南 郑州 450015)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的多发期,尤其是旱灾,极其频繁,共计发生210次,主要集中在夏、秋二季,以中度干旱和严重干旱居多。频仍的旱灾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是绝收,引发大面积的饥荒;连锁发生蝗灾和疫灾等次生灾害;导致流民潮的出现和农民起义的爆发。给百姓生活、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灾难和损失,并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旱灾发生后,唐朝的统治者出于维护自己统治的考虑,及时采取了实物救助、赈贷、蠲免赋税徭役、调粟赈民及节约开支等一系列的赈济政策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害,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唐代;旱灾;政府;赈济;蝗灾;疫灾;蠲免赋役
唐朝(618—907年)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的多发期,尤其是旱灾,极为频繁,对百姓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都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祸患。旱灾发生后,唐王朝统治者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的赈济措施,以安抚灾民,保障民生,尽可能减少旱灾所造成的危害。
一、唐代旱灾发生的状况、季节分布及等级特征
(一)唐代旱灾发生的状况
关于唐代旱灾发生的状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统计数据。邓云特先生在其《中国救荒史》中的统计数字为“旱灾一百二十五次”。时至今日,其统计数字仍为不少学者所沿用。么振华先生是按旱灾发生的年次来统计,共计“旱灾172年”。由袁祖亮主编、闵祥鹏编著的《中国灾害通史》(隋唐五代卷)的统计为:“唐代共有138个年份出现旱情,158次出现旱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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