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剂量帕米膦酸二钠治疗肿瘤骨转移的临床疗效比较
2012-07-17赵华肖斌
中外医疗 2012年36期
赵 华 肖 斌
云南保山市人民医院,云南保山 678000
恶性肿瘤骨转移癌是恶性肿瘤晚期最常见的合并症。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晚期患者中有约有50%发生骨转移,转移部位以椎骨、骨盆、肋骨转移等较为多见[1]。疼痛是骨转移癌的主要临床表现。疼痛严重影响恶性肿瘤骨转移癌的生活质量。既往研究发现帕米磷酸二钠在骨转移癌的姑息治疗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探讨比较不同剂量帕米磷酸二钠在治疗肿瘤骨转移方面的临床疗效,该院在2010年—2011年间采用了不同剂量的帕米磷酸二钠联合治疗58例恶性肿瘤骨转移患者,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院收治的58例患者中,男35例,女23例,年龄41~80岁,平均年龄59岁。肺癌21例,乳腺癌13例,前列腺癌8例,胃癌8例,鼻咽癌8例;临床表现均有骨痛;经影像学检查(X线、CT、MRI)证实有1处或者多处转移;未用或者停用全身化疗或者放疗1个月以上。随机分为两组,常规剂量组28例,大剂量组30例。
1.2 治疗方法
大剂量组将帕米磷酸二钠90 mg加入生理盐水500 mL中静脉滴注4 h以上,第1天给药;常规剂量组将帕米磷酸二钠45 mg加入生理盐水500 mL中静脉滴注4 h以上,第1天和第2天连续给药。两组均每4周重复1次,共2次。
1.3 观察指标及评定标准
1.3.1 活动度能力分级标准0级:活动自如;I级:活动受限;II级:活动明显受限;III级:活动严重受限。疼痛分级标准:0级为无疼痛;I级疼痛可以忍受,睡眠不受影响,可正常生活;II级疼痛不能忍受,睡眠受到干扰,在服用镇痛药物后方可休息;III级疼痛难以忍受,睡眠严重受到影响,需要强效镇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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