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外代表热议通信计费事建议方案或为“缘木求鱼”
2012-07-10邬雪艳
通信世界 2012年9期
本刊记者 | 邬雪艳
目前通信资费的问题关键,不是计费单位的问题,要让消费者更容易理解自己的消费构成,并有效把控自己的消费程度。
距前不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叫停电信收费不合理规则”不过一月,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眉山市政协常委、农工党眉山市总支主委夏绩恩在提案中表示,应取消“按分钟计费”实现“按秒计费”。夏绩恩认为,市场交易行为应当遵循“诚信、公平、合理”和“童叟无欺”的原则,移动电话通话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的计费模式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因此,应“取消现行不合理的计费模式,采用按秒收费或者约定俗成的‘四舍五入’原则计费”。
这一提案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通信资费计费模式的讨论,有人认为,目前的按分钟计费属于霸王条款,就应该实行“按秒计费”;也有人表示,“按秒计费”技术改造成本大,且与国际通用计费方式不接轨;还有人质疑,目前的通信资费1分钟也就一毛多,若是“按秒计费”该如何定价。
对于这一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在两会期间作出了回应,表示“按秒计费”不是技术问题,虽然国际上都是按“分钟”计费,但中国目前有“五入四不舍”问题,对此,工信部正在加紧研究,力争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那么,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我国的移动通信资费推行“按秒计费”还需要哪些条件,若是推行了“按秒计费”,是否真的就能达到消费者降低话费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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