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断,理还乱”——铅酸蓄电池行业太纠结
2012-07-10□文/李平
资源再生 2012年12期
关键词:企业
□文 /李 平

题记:到底是“新动力能源”的代表,还是“血铅污染”的罪魁?这两年,缠绕在铅酸蓄电池行业身上的光环和阴影总是令人深感纠结。
2011年,随着社会大众对各地频发的“血铅污染事件”的过度恐惧和反思,一场针对再生铅行业、铅酸蓄电池行业的风暴席卷全国:从浙江到江苏,从广东到河南……饱受争议的铅酸蓄电池行业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浩劫”。
“以500米安全生产距离。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等硬性条件,不合条件的企业被全部关停或整治。
这场运动的成果显著:截止2011年7月31日,各地再生铅企业有绝大部分被淘汰,共排查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1930家。其中,被取缔关闭583家、停产整治405家、停产610家。正常生产的企业不到300家。2011年全国铅酸蓄电池产量14069万KVAH,远远低于真正的行业产能据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伊晓波说,就浙江省一省,从273家企业关停到只有现在的二三十家,关停了百分之七八十。
记性好的读者也许还记得,早在各部委联合整治运动如火如荼的进行过程中,本文作者就曾撰文对这种“一刀切式”的做法提出了一些看法:“500米安全生产距离、不得低于20万千伏安时”等等诸如此类的硬性规定,逻辑上就好比“地球上不够一米五的人全杀掉,不管你是不是健康”一样。我们认为,中国的铅酸蓄电池行业的确是病了,但不能因为额头上长了个疥疮,就把整个脑袋都砍掉吧。另外,简单粗暴的“关小放大”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容易导致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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